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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 简介 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,即根据《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》(以下简称“马德里协定”)或《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有关议定书》(以下简称“马德里议定书”)的规定,在马德里联盟成员国间所进行的商标注册。 二、申请书件的准备 1、应提交的申请书件 (1)填写并加盖公章的中文国际注册申请书; (2)填写并加盖公章或签字的外文国际注册申请书; (3)国内《商标注册证》复印件,或《受理通知书》复印件; (4)商标图样两张。如是彩色商标,还需附彩色商标图样两张; (5)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。 2、国际商标注册申请书填写具体要求 (1)商标申请人的原属国: “商标申请人的原属国”指中国。如果申请人指定保护的国家为“马德里协定”成员国,这一项中可供申请人选择的三种情况应依次选择,即申请人首先衡量自己是否符合第一种情况,若符合,应首选第一种,若不符合,再选第二种,第二种也不符合的,再选第三种。若三种都符合或符合两种,则应选在前的一种。如果申请人指定保护的国家为“马德里议定书”成员国,这三种情况中,申请人只要符合其中一种即可。 (2)申请人名称: 申请人是法人的,应填写全称;如果申请人是自然人,应填写姓名。另外,法人如有正式英文或法文名称的,应连同中文一起填写,并加盖申请人印章(法人应加盖企业或公司印章)。 (3)申请人地址: 可按括号内要求填写,如:中国北京市金台路2号,邮政编码:100260。 (4)商标国内申请和注册: 这里指在我国的商标申请和注册,而不是国际注册商标的申请和注册。 如申请人是就不同类别的同一商标提出国际注册申请,申请人应将各类别的申请日期、申请号或/和注册日期,注册号按类别顺序逐一填写。 (7)优先权: 若申请人要求优先权,应注明第一次申请的日期和申请号。
三、时间:一年半至两年。 四、有效期限:10年。期满可续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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