提供商品条形码申请服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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供货总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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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有效期至 |
2008年10月24日 15:58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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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注册 1、注册条件 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的生产者、销售者可根据自己的经营需要,申请注册厂商识别代码。 2、注册程序 Ø 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三份。 Ø 填写《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注册登记表》。 Ø 申请人的申请资料经所在地的编码分支机构初审后,符合条件的资料,由编码分支机构签署意见并报送到中国物品编码中心(以下简称编码中心)审批。 Ø 编码中心收到初审合格的申请资料及申请人交纳的费用(见表A-1)后,对确实符合规定要求的,编码中心向申请人核准注册厂商识别代码,完成审批程序。 Ø 申请单位收到《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证书》,申请结束。 3、注册费用 编码中心按照国家物价局和财政部[1991]价费字270号文件以及国家计划委员会和财政部计价[1997]2500号文件规定,收取申请注册厂商识别代码的费用。 表A-1注册费用 企业类型 | 一次性加入费 | 系统维护费(二年) | 单个生产企业 | 1000 | 2000 | 集团公司 | 1000 | 3200 | 进出口公司 | 1000 | 6200 |
二、续展1、续展条件 凡获得ANCC系统成员资格的企业,都应每二年办理一次续展手续。 2、续展程序 Ø 系统成员在《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证书》或《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证书》(续展)有效期满前的三个月内(包括有效期的最后一天)办理。 3、续展费用 编码中心按照国家物价局和财政部[1991]价费字270号文件以及国家计划委员会和财政部计价费[1997]2500号文件的规定,系统成员按表A-2所示交纳续展费用。交费方式同注册。 表A-2续展费用 | 系统维护费(二年) | 单个企业 | 2000 | 集团公司 | 3200 | 进出口公司 | 620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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